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目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期,清明祭扫人员流动和聚集可能会加大疫情传播风险。请大家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健康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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