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间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政协委员陈恒建议,政府在推广使用节能灯时应尽快建立废旧节能灯回收体系,可探索采用节能灯“只租不卖”的新模式,防范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陈恒委员介绍,2009年中央财政提供了6亿元的专项补贴,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1.2亿支。然而,调研数据显示,一支节能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渗入地下就会造成大约180吨水的污染。政府在大力推动使用节能灯的同时却埋下了环保的隐患和风险。
陈恒说,当前,政府部门和节能灯具生产经销企业还未建立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处理计划,节能灯回收处理尚未纳入政府监管范围。被当作生活垃圾的废旧节能灯,大部分在粉碎后被运到垃圾场填埋。破碎废旧节能灯向周围空气中散发汞蒸气,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20毫克/立方米,人体长期接触过量汞可造成中毒。
陈恒建议,一是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筹建设施。尽快筹建节能灯回收处理中心,由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对节能灯的销售、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节能灯经销、回收及利用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可采取节能灯“只租不卖”的新模式,凡使用节能灯的企业或居民只需交纳少量押金和工本费,遵守不随意丢弃废旧节能灯的约定,即可享受送灯上门,废灯回收等服务。同时采取政策激励,推动节能灯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的回收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记者邓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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