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空调采暖加热系统设计、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YTZFCG-2009-25
开标时间: 2009-08-11
所属地区: 江西省鹰潭市
资金来源: 其他
详细内容: 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体育局委托,就市游泳馆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空调采暖加热系统的设计、供货及安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行政府采购,欢迎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YTZFCG-2009-25
1、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供货期、安装工期
市游泳馆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空调采暖加热系统
设计、供货及安装2009年10月10日前供货
安装工期:20天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机组生产企业,或经空调机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2.2空调机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空调机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3空调机组生产企业应具有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生产许可证;
2.4空调机组生产企业生产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须通过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检验中心的检测,并能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
2.5提供近三年内(2006年7月-2009年7月)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货及安装合同两份,每份合同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6空调机组生产企业在鹰潭必须设有售后服务点,且该点必须具有空调机组维修能力(凭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售后服务协议签约有效期必须至2010年12月31日)
3、招标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大楼三楼)。
4、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唯一)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代理商须提供空调机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空调机组生产企业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生产许可证;
(5)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合格的检验报告(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检验中心出具);
(7)近三年内(2006年7月-2009年7月)生产企业生产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货及安装合同两份,每份合同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8)空调机组生产企业在鹰潭所设售后服务点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售后服务协议签约有效期必须涵盖至2010年12月31日)。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7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大楼三楼)。
6、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向采购单位(鹰潭市体育局,地址:
鹰潭市胜利西路29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电汇方式缴入采购单位账户,即
收款单位:鹰潭市体育局
账号:36001951200050004801
开户行:建行月湖支行
7、投标及开标地点: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大楼三楼开标室)。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8月11日上午9:00
9、鹰潭市采购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701-6446239
联系人:徐卫明(项目负责)
郑云(项目经办)
鹰潭市体育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701-6281022
联系人:夏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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