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龙塘镇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经清发改资[2009]96号文批准,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1.1建设规模: 垃圾填埋场面积约8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约60万立方米,现有垃圾暴露面积约4-5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堆体整形工程、垃圾档坝工程、覆盖系统、渗沥液收集系统、填埋气管理系统、膜面水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与防洪系统、环保与安全监测系统、周边检修道路修筑工程等;1.2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融资,项目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4工程地点: 清远经济开发区雄兴工业园旁;1.5工程投标最高限价 7374035.23 元,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投标企业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且同时要具备环保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形式进行报名,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人,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一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
3.清远市外的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先到清远市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报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 www.qyjs.gov.cn 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2)持电子数据证书、投标备案登记表(外地企业);(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7)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9)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10)被授权人身份证;(11)联合投标声明书(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以上(2)~(11)项目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时间安排:公告时间2010年 02月08 日至2010年 02 月12日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02月 08日至2010年 02 月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购买图纸,图纸押金为500元/份,开标后3日内完整退还全部图纸时,押金予以无息退还。
6.投标报名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工程交易中心(302室)。
7. 咨询联系: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相关咨询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63-386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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