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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下文规定减排不达标 新增项目将缓批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2日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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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批转《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和工作预警实施办法》和《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和考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污染减排预警级别按轻重程度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3个等级。”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说,对于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减排措施落实滞缓的;一些重点减排项目的环保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不能达到要求的;在主管部门明查暗访中,部分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当地减排成效的,将实行黄色预警。


  对于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上半年减排措施落实滞缓,项目执行率低于80%的;根据当年第三季度减排形势分析,按照现有减排项目测算,在增量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在国家或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察中被发现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影响当地减排成效,将会被扣罚监测与监察系数的;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比例不到全年50%的,将实行橙色预警。


  对于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上半年减排措施落实严重滞缓,区域减排项目执行率低于70%的;根据当年第三季度减排形势分析,按照现有减排项目测算,在增量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在国家或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察中被发现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当地减排成效的;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比例不到全年40%的,将实行红色预警。


  据介绍,对接到预警通知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全省减排任务完成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暂缓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引人注目的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的考核今后采用分类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县,将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市、县,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暂停安排对该地区的省级节能减排(重点污染排放治理)专项引导资金;对已命名的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县、区)暂缓通过复查;对正在创建的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县、区)暂缓考核通过。(宋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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