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彭水县汉葭镇自来水厂工程已由彭水县发改委、彭水县水务局以彭水发改发【2010】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补助和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近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彭水县汉葭镇自来水厂(近期)工程建设地点为彭水县城拓展区渔塘片区,建设内容为供水干管、配水管网、加压泵站、原水厂清水池及新建东门高位水池等,投资约1331万元。工期要求:2010年4月1日动工,2010年7月30日完工。以上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招标内容。
本工程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2005年以后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外企业还需具有 “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入域登记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本工程投标。
3.4凡近三年内被有关行政机关诚信征集系统列入黑名单或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前来报名,报名时间从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12日截止(每天北京时间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重庆红鼎国际a座4006室。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请于报名的同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证书等原件和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9日10时0分,地点为彭水县水务局六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彭水县滨江路腾龙苑 地 址:重庆红鼎国际a座4006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3-78411788 电 话:023-6707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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