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新乡市凤泉区城管局筹建垃圾中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新凤招标采购〔2010〕06号
二、项目名称:筹建垃圾中站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内容:建房、垃圾箱。
四、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厂商直接经销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6、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 9日— 3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凤泉区政府采购中心(双坛路30号信用联社三楼)
联系人:党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373-3918276
八、现场勘察及答疑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城管局
现场勘察及答疑时间:2010年 3月2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30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3月26日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会议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凤泉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项目采购单位:新乡市凤泉区城管局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13373731156 范先生15836075918
十三、监督单位电话:
凤泉区检察院 0373—3961010 凤泉区监察局 0373—3918210 凤泉区发改委 0373—3918076
凤泉区审计局 0373—3918001 凤泉区财政局 0373—3918276
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有效印章,如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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