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和陕西省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及实施稳态工况法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机动车必须通过尾气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两道关才能上路,二者缺一不可。这就意味着如果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即使达到安全标准,依旧不能上路行驶。
《通知》提出,到2009年年底,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全部由现在的双怠速法过渡到以简易工况法和加载减速工况法为代表的稳态工况法。在过渡期间两种方法均可采用,但必须符合有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通知》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实行社会化,可以由专业的检测机构承担,但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取得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资质,并征得公安交通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运营检测。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还必须与所在市环保和公安车管部门联网,尾气检测数据同时上传。陕西省环保厅负责向社会公告取得委托资质的检测机构名称,各市环保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另据了解,考虑到地方差异,陕西省并没有一次性全面推广工况法检测,而是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推行采用简易工况法、加载减速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加快建设尾气检测站,并尽可能靠近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设置,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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