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百姓的饮用水安全,在黄小晶的倡导下,福建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一直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相关流域的治理,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确保了政策和资金的到位。今年,水源保护再次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年底前拆除所有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违章建筑,取缔开矿、采沙等影响水源安全的活动,同时有计划地搬迁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
打出节能减排政策组合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福建省出台了一系列减排措施。实行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政策。节能减排鼓励类项目在办理银行贷款时,不但可以简化贷款手续,而且能够享受到利率优惠、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的待遇。对淘汰类项目,以及未通过环保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金融部门将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加快信贷退出步伐。
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达标的,当地政府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连续3个月不达标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同时,对建设项目实行新的环评分级审批制,将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上收到省级审批。
国务院最近正式下达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地区”,为福建省明确了未来的发展目标。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福建省的青山绿水也正在见证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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