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贸易壁垒筑起
碳关税,国内的企业过去何曾想到,“碳”也可以作为一种关税来征收。当然,这里所指的碳关税肯定不是对煤炭征收关税了。
2009年12月7日,哥本哈根会议正式召开。但在之前,各大媒体就已经开始对“责任共担”、“排放多少”等老问题进行了预热。除此之外,欧美等国是否会利用此次会议重新“呼吁”征收一种叫“碳关税”的新税种的问题,也纳入各媒体的猜想范围。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在该《法案》中,一个叫“征收特别关税”的条款触动了中美两国商贸人士的神经,该《法案》规定:从2020年起对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并授权美国政府对因拒绝减排而获得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吧)的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当然,美国出台该《法案》的本意应该与环境保护无太多关系。其主要意图还是围绕“碳”概念构筑新的经济秩序。
“现在的问题是我国企业的碳排放量普遍较高,一旦征收'碳关税’,全世界的消费者将树立起使用二氧化碳排放较少产品的环保观念,那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中国产品未来在全球的销量。”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副研究员刘玫对记者表示。
对此,也曾有专家建议我国政府在碳排放问题上主动出击,采取反制裁措施,即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联手,对发达国家征收相应的“碳关税”。这部分专家的观点是基于目前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大部分“高碳”产品,主要是给发达国家消费的。
2009年10月,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也紧随美国之后,开始对是否就2010年征收“碳关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最终该议案获得通过。虽然中国商务部在此前已表态: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中方对此坚决反对。虽然整个欧盟对此关税也表示反对,虽然美国暂将征收时间表定在了10年以后,但“潘多拉盒子”已经打开,大规模征收事宜只是时间问题。对于“碳关税”,想必中国企业不会等到10年以后还“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
“所以我跟你说的关于低碳的事情,无论从企业实际利益来说,还是从整个国际大环境来说都有必要让我们采取实际行动,而不是只停留在概念上,抢先制定游戏规则,先发制人”陈昭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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