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样促使买方购买2012年年底之后的碳减排额呢?郭彼得解释称,根据欧盟的规定,第三阶段(2013-2020年)的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底每年减排20%”,因此欧洲公司有购买CER的需求,关键的问题在于,届时欧盟会允许多少CER进入欧盟来对EUA(欧盟碳排放配额)进行补充,以及允许哪些国家的CER进入欧盟。
郭彼得还指出,这个基金在购买碳减排额方面将具有独特的价格机制,但是由于基金尚未募集完成,所以目前不便透露太多。
被这样的碳基金选中的CDM项目,无疑相当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业内人士分析,有“后2012碳信用基金”珠玉在前,如今,再加上IFC的“IFC后2012碳基金”计划,将使碳参与者对2012年后的碳市场增加一些信心。
募集支撑:碳交付担保
郭彼得对于IFC碳基金的募集还是比较有信心的,因为在碳金融产品方面,IFC拥有一件“独门法宝”——碳交付担保(Carbon Delivery Guarantee)。
郭彼得称,这种产品利用IFC的财务实力来为CDM项目提供担保和承担风险,以保证碳减排额的交付,相当于为交付作了“信用增级”,所以IFC会向卖方收取预先商定的费用,IFC的收入来源于此。
这一法宝的具体运作方式是,IFC进入碳市场,询问碳卖家,“我们想买一些碳减排额,你们能给我们的最好价格是多少?”在一番询价之后,IFC甄选出最好的价格,然后为交付提供担保以进行“信用增级”,之后以交付担保的方式把碳减排额交付给买方。
“在整个过程中,价格非常透明,参与方都能看得到。”郭彼得表示,IFC是市场上唯一将买方委托价格披露给卖方的机构,这正是这个碳金融产品独特的地方。
因为IFC不做碳减排的投机交易,因此并不依靠“低买高卖”来赚钱。市场上其他私人碳基金运作的方式是:从发展中国家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碳减排额,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欧洲买家。这些私人碳基金因为要追求更高额的利润,所以也可能将承受更多的风险。
IFC从2005年开始参与中国的碳市场,迄今进行了五年的探索之路,也可谓之“碳路”。目前,IFC寻求与中国的银行在碳市场方面有更多的合作。
“我们开始培训中国的银行,帮助他们理解碳市场,比如说告诉他们如何在碳市场找准自己的定位,建立在碳市场获得成功所需要的知识、工具以及合作伙伴,发展碳项目的机会等。”郭彼得表示,对于银行来说,从碳市场可以获得的收入包括CDM项目贷款、对CER买方收取的咨询费等。
此前,IFC已经通过CHUEE项目(节能减排融资项目)与中国的三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该项目,IFC为中国的商业银行提供风险分担。郭彼得指出,IFC碳市场团队与CHUEE项目团队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都是为了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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