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青远说,2004年8月3日至7日,西钢先后三次给建龙公司发函催办4000万元注册资金,建龙拒不付款。
2005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经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建龙公司履约出具4000万元注册资金,并责令从会议之日起3日内建龙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到位,并要求于2005年5月16日前在逊克县注册成立新的矿山开发公司,建龙公司失去了原始股东资格。
2005年5月16日,西钢、黑龙江省六院、伊春林管局3家注册成立矿业公司后,建龙公司汇入4000万元。
2006年9月,建龙公司在未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4000万元投资转让给了哈尔滨盛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盛龙购买建龙4000万元投资后,因其没有资金实力,引进黑龙江中汇北方矿业有限公司――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拉开序幕。
盛龙公司认为,购买了4000万元的投资,就等于获得了40%的投资权,坚持要翠宏山矿业40%的股权比例。这一要求被西钢等其他股东拒绝后,盛龙公司将翠宏山矿业、西钢、伊春林管局、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支持其享有翠宏山矿业40%股权的诉求。
黑龙江省高院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审理,于2009年12月10日进行宣判,认为“盛龙公司确认股权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支持;要求确认股权份额和分配公司利润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时判决:盛龙公司具有翠宏山公司的股东资格;驳回盛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盛龙公司不服判决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诉讼期间,翠宏山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3.5亿元,并同时变更了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导致本案争议标的物发生变化。2010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盛龙公司可以根据新发生的案件事实变更诉讼请求,本案发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股比。现本案正在审理中,西钢集团和盛龙公司的股权份额至今仍未确定。
随着事件的推移,翠宏山铁多金属矿股权之争形势日益复杂。在翠宏山铁矿股权之争陷入泥潭的同时,其开发工作也陷入了停滞。
据了解,西钢是黑龙江省最大的钢铁企业,现有员工12144人。2000年前后,西钢原有的大西林铁矿资源枯竭,急需后续铁矿资源,开发翠宏山铁矿成为企业上下一万多人唯一的指望。为了更好地开发翠宏山铁矿,企业前期已经投入了七个多亿的资金,但是股权之争导致了开发工作已经停滞近一年的时间。
有知悉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纵观西钢改制、股权之争、贱卖质疑的全部过程,行政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法院的判决已经基本明朗而事情的解决却毫无头绪,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真正解决问题还有赖于政府出面”。
据了解,伊春市和黑河市曾联合写信给黑龙江省有关领导,信中表示,“哈尔滨盛龙属贸易流通企业,且不是省政府确定的翠宏山矿业股东,也不存在资源利用问题。为尽快解决西钢与盛龙股权之争,加快翠宏山矿山开发,加快我省冶金行业的发展,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请省政府协调收回原建龙在该矿山的40%投资权,将其归回资源接续企业――西钢,彻底解决该矿山的投资权纠纷,尽快恢复矿山开发建设,避免已经投资的7亿元资金遭受损失”。
对翠宏山铁矿被质疑贱卖一事,黑龙江省国资委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不存在新闻报道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新闻回顾:黑龙江千亿铁矿三亿贱卖 专家质疑国有资产流失
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区内的翠宏山铁矿曾被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和有关部门认定,其储藏的矿产资源价值超过千亿元。而民营化改制后的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3.1亿元的探矿权价款得到该矿97.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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