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今日焦点 » 正文

衡阳治污遇执法障碍 一律师出面"协调"政府两部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


  将出台管理办法


  据衡阳市环保局统计,空气中的污染物60%为氮氧化物,20%为颗粒物,这一部分多是汽车尾气和建筑粉尘排放造成的。环保部门曾对公交车辆进行摸底,督促车主和企业整改。衡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3.71万辆,公交车的保有量约为1000辆。2009年公交部门花了2000多万元,买了89辆“国三”排放标准的公交车投入线路营运。衡阳市环保局还要求公交部门加速淘汰100多辆旧车。”


  鲁骥说,与交警展开联合执法的方案中,他们将尝试出台《衡阳市汽车尾气管理办法》,将这项工作的管理法制化、常态化,解决部门之间协调执法的问题。


  同时,环保部门将健全环境监测体制,尽管目前没有能够在瞬间监测出尾气是否超标的激光快速监测仪等高性能设备,但他们将会对涉嫌车辆拍照取证,逐步把环保监测站的检测数据与市交警支队的数据建立共享平台,并转交交警依法处理。


  据悉,因为衡阳市没有地方立法权,所以衡阳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对于汽车尾气污染的联合治理在法律层面需要以行政规章的方式确定权责。依照湖南省的有关规定,该办法的出台须经过省市两级法制部门审定后发布,而一旦得以通过,则将在湖南各个地市有较大的参考和推动作用。


  更多市民加入推动执法


  10月26日,决意推动此事的罗秋林律师再出新招:自愿拿出5000元设立奖励基金,对于“举报(登记在衡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范围内的)车辆尾气黑烟排放超标的,经调查属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每举报一辆给予50元的奖励。其途径为,举报人将违法超标排放黑烟的车辆照片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给罗秋林进行登记,再由罗秋林向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举报。被举报违法超标排放黑烟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查处后,自环保部门处罚决定下达并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让举报人知晓并领取奖金。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洋洋洒洒的民间版《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制度》目前已登在红网地方论坛上并引发热议。罗秋林称,他将尽力联络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入这一事业。目前,衡阳市时代永盛广告公司负责人李广已同意无偿提供部分时段的核心路段广告位置播放相关尾气整治内容。该广告牌刊登的污染汽车资料将被转交给衡阳市环保局和交警支队,由两部门联合对违法的车主进行检查和处理。


  “我相信大家的热情被唤醒后,还有更多的朋友会加入进来。”罗秋林说。(记者 洪克非)

2页 当前为第 2[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