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行动
截止今年10月底,共有70余户企业环境信息被纳入该系统。
事实上,西安市的绿色信贷工作基本与全国同步。“2007年8月上旬,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的精神,西安市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文,在全市启动了绿色信贷工作。”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炳淳说。
随后,在2008年、2009年,西安市环保局又根据环保部进一步加强绿色信贷工作的要求,对全系统绿色信贷工作重新进行调整、规范。“截止2010年10月,我局已向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报送近百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200余家企业的其他环境信息。”
根据西安环保局报送的企业环境信息,央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将信息报送总行,进入总行的全国征信系统。据央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人介绍,截止今年10月底,共有70余户企业环境信息被纳入该系统。“其中4家大型企业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受到限制,经积极整改后银行方才予以放贷。”
“但早期报送银行信息较为单一,仅限于企业违法信息,报送时间为三个月,报送的信息无法对违法企业产生有效的影响。”张炳淳说。
今年10月,西安市环保局在总结近年来实施绿色信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报送信息不规范、操作性差、过于繁杂,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企业信息变更无程序规范等问题,专门制定实施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办法》在起草制定的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包括企业的意见,大家普遍对绿色信贷政策表示支持赞同。”张炳淳说。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不少企业认为,通过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裁环境违法企业,激励支持环境友好企业,有利于保障企业公平竞争。
“我们希望通过《办法》的实施,加大我市绿色信贷工作的实施力度。”张炳淳说。
突破
环保部的指导意见中并没有纳入奖励类信息的规定,西安此举在全国范围内也属于创新之举。
据西安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戚岳汉介绍,《办法》共21条,“通过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的报送内容、形式等进行调整,突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提高可操作性。”
根据《办法》规定,上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类别共有七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信息;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信息;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信息;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被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的企业、关停的信息;企业获环境保护表彰奖励的信息;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戚岳汉特别指出,此次专门增加了奖励类信息,使环境违法企业受到信贷制裁的同时,通过将奖励类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使重视环保工作的企业在信贷方面得到优惠和支持,从另一个方面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难题。
对此,戚岳汉表示,环保部的指导意见中并没有纳入奖励类信息的规定,西安此举在全国范围内也属于创新之举。
同时,《办法》这次增加了环境违法企业整改信息的变更程序。为促进环境违法企业积极整改,并及时解除对已完成环境违法行为整改企业的信贷制裁,《办法》规定了信息变更的方法、内容和程序。环境违法企业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可通过制定违法行为整改方案,积极实施整改,完成违法行为整改并经环保部门验收认可后,可向环保部门申请违法信息变更。此外,企业对已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环境违法信息有异议的,可根据《办法》规定的信息异议处置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西安营业管理部申请核实。“经环保部门协查信息确属错误的,银行将从征信系统予以删除。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戚岳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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