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层环保局长说:“现在有些地方领导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在加强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建设、提供良好的生产场地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去吸引投资者,而是单纯靠许愿带有‘土政策’性质的‘优惠政策’拉项目。人家投资方能愿意来吗?现在到我们这里落户的企业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家。”
记者手记
全员招商苦了谁?
中国环境报记者 于平
对于环保部门招商引资会带来的负面效应,记者所采访的基层环保局长普遍反映,环保部门偏离主业,利用职权抓招商,势必导致环境监管能力大打折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流于形式,排污费大量流失,“十五小”等污染企业被引进和死灰复燃。
据悉,有的地方环保局长为完成招商任务,竟然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引进污染环境的项目,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招商引资的好处显而易见,它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和增加财政收入,可以为GDP快速增长助力。显然,招商引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更是加快发展速度的必由之路。
但需要关注的是,招商引资工作该由谁来抓?从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来说,由发展改革委、商务等部门或设专门机构主抓招商引资工作顺理成章,并且问题少、效果好。
当然,并不是说环保等部门不能参与这项工作。环保部门如果遇到优质招商引资项目及信息,可以充当媒介将其引荐给相关部门。但若无视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让环保等部门都背负任务指标去招商引资,搞所谓“全员招商”,则将招商引资工作推上歧途。
“全员招商”的非正常现象之所以发生,究其根源,在于长期以来,对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主要是以经济发展为主要指标,而经济发展中又主要以GDP增长为核心指标。于是一些干部急功近利,怀着“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职级升一档”的心态,不顾社会发展失衡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盲目追求GDP增长,以期获得提拔和升迁。
当前要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全员招商”问题,首先,要扭转唯GDP政绩观,建立全面、科学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既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和发展质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一项重要依据。其次,应建立约束力强的环境问责机制,以此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对在发展经济中频频撞击环保“红线”、造成环境破坏的地方领导干部要坚决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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