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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围城如何破解 政协委员建议直指弊端

发布时间:2011年5月11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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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副主委邓小建建议,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政府拥有垃圾分类体系的前提下解决“政府提供”与“引入市场机制”的关系,通过企业的参与提高运营水平和效率。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义务与责任。用法规、税费等形式鼓励、引导市民将垃圾在源头主动分类,以减轻垃圾后续处理的压力,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建议根据广州的地理、气候、工业布局、居民区分布,整体规划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点,合理构建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将垃圾处置点的选择与城市规划、交通运输有机结合,整体规划垃圾回收点、堆肥点、沼气生产点,垃圾焚烧厂以及垃圾填埋场等,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垃圾的二次污染,有效地调配和综合利用政府的资源。

  【关键词】

  罚款处罚之疑

  作为全国首个针对垃圾分类的法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4月1日正式实施,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的个人和单位分别处以一次50元和每立方米500元的罚款等。7种情形要罚款,最高罚款3万元。负责该项工作的广州市城管委证实该市5月1日起将正式开罚。

  “罚”,似乎成为这个法规的关键词之一。今年“五一”是《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实施首个月,也是广州宣布实施罚款的第一周,记者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天河区、商业中心越秀区、机关工作人员居住较多的梅花村小区等地走访发现,垃圾不分类的情况普遍存在,而设置了分类垃圾桶的地方,可以看到桶内的垃圾混杂。事实上,整个“五一”期间并未对垃圾分类违规开出一张罚单。

  居民反映,并未见到执法人员前来执法。广州市城管委也承认,未能如期实施罚款是因为“五一”放假。

  垃圾分类以“罚”促“分”,更引来不少议论。广州本地媒体多次提出要与去年公开征求民意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作为比较。据悉,北京的草案也曾列出了“居民不遵守分类要求将罚款”的条款。但到了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宣布该条款已被删除。有市民指出,“不分类就罚款”还不如多用“市民分类就有小回报”的方式,鼓励市民进行分类,促进垃圾减量。

  在广东省政府工作的小项告诉记者,在她所在的广东省政府,从未实施垃圾分类,也没有设置分类垃圾桶。她对垃圾分类“罚”字当头也有看法:“我总认为垃圾分类是很容易做的事,只要用心,从倒推的机制开始,从终端的处理开始,同时做社区推广,最后再要求市民才是对的。”

  【委员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怡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名高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广州大部分居民将要被罚。他提出,政府未做好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建设,环卫工将居民分好的垃圾又混在一起收集、运走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垃圾分类的链条都面临着将要被罚的情况。同时,对于处罚规定,存在取证难、谁监管等缺乏可操作性的因素,容易让新出台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他建议,广州市城管委搞好垃圾分类配套建设,避免市民垃圾分类的“心血”白费。政府起草垃圾费阶梯计量收费,促使市民进行源头分类。加大宣传力度,多采取鼓励的方式,比如市民分类换的积分可以存起来买东西,或者分出可回收物有小回报等,而不是单纯罚款。

  广东省政协委员吕伟雄认为,实施垃圾分类,政府要准备垃圾分类的现实条件;垃圾分类不是把责任交给群众,不是有了分类垃圾桶就行,政府要担负责任,不能靠罚,要做好细致的工作。“比如电池等有害垃圾被随便乱扔,如果买电池的时候要用旧电池来换,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约束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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