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指出,要不断完善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要加强监督执法,确保企业落实运行经费,同时要积极争取同级发改、财政部门的支持,建立稳定的运行经费渠道;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将企业和环保部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都纳入培训范围;严格执行环保部发布的一系列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规范,确保互联互通和无障碍对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选型、安装、运行、验收、监测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监控部门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对系统运行及时有效的监管。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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