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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诉中多达七成直指噪音污染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2日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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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交管部门要求保交通,有的工地只能晚上施工,不少市政工地开膛破肚后,需要昼夜不息,尽快完工。“安静”让位于“交通”和“速度”,夜深了人却不能静。


  为了保交通,南京规定,渣土车只能夜间行驶。银龙花园周女士反复投诉,大量渣土车经过,如飞机轰鸣。不少网友对此展开讨论,为什么一项规定的出台只考虑“交通”这单一因素?《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南京社科院社会所所长许益军认为,无论是对噪声防治条文的“无知”,还是规划设计对居民安静的“疏忽”,抑或“赶工期”的“传统”,“保交通”的“一枝独大”,背后都是对居民“安静权”的忽视、漠视。


  多位受访的市民表示,城市建设不可能没有噪音,城市发展也做不到“寂寂无声”,但城市管理者若能多一点安静的意识,多一些设身处地的关怀,那么,有些噪音可能会不那么“刺耳”。一位市民介绍,在上海,凡可能扰民的市政工程,都会在当地电视新闻下方打出字幕,说明原因,介绍施工方的各种降噪举措,并表示歉意。


  值得关注的是,宠物噪音扰民近年直线上升。家住南京白下区二条巷的李先生反映,每到晚上11点半和凌晨2点之间,楼下住户的狗就会连吠半个小时,邻居们苦不堪言。


  正如一网友所言,我想要耳根清静,这个要求过份吗?


  “安静权”是城市必需的沉思  最近,本报连续关注城市居民的“安静权”。作为一个新鲜话题,它亟待各方广泛参与,继续进行深入探讨。而作为一项切身权利,它不仅需要城市管理者给予高度重视,也呼唤每个置身城市的人们能够珍爱维护。“安静权”,关乎一座城市的品质,关乎每个城市居民的幸福。对“安静权”的追寻,实际也是对城市发展方式的反省,是每个城市必需的沉思。


  城市,是文明与现代的象征。城市生活,令人充满向往。但曾几何时,我们把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人声鼎沸视为城市繁华的标志。“城市病”由此接踵而来——钢筋水泥的都市里,人们沉陷在堵车的喇叭声中、促销的叫卖声中、施工的轰鸣声中……城市失去了静谧、安宁、平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璀璨星空下那沉寂的原野、幽谷密林旁那宁静的村庄。


  “安静权”并不是不着边际的奢求。对城市居民来说,它是更高品质生活的一种屏障;对城市自身发展来说,它是“宜居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安静权”的漠视,就是对城市居民权利的侵犯。当前,很多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创新城市”、“幸福城市”等等口号。城市管理者在为城市植入绿色、引进人才、营造和谐的同时,也应该还城市一份安静。这个安静,是外部环境上的,更是人们内在心灵上的。欣赏美、感受幸福,都需要一份不受滋扰的好心情。


  维护城市居民“安静权”,从源头上要依靠新的城市规划与发展理念。这就是以“人的尺度”来丈量城市。建设城市,必须以人为本,重视人的感受。维护城市居民的“安静权”,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完善的法规、到位的执法,是屏蔽、降低噪音的最好武器。维护城市居民的“安静权”,更需要每个人的文明自觉。噪声污染之所以成为社会公害,缘自一个个或有意或无意的“安静权”侵害行为。让城市更安静,当从尊重邻居、同事的“安静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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