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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为合同能源管理开绿灯

发布时间:2012年9月21日 来源:中国环境观察

工信部日前公布“十二五”期间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2015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

新政给节能企业省钱1/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和专项资金

去年4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具体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给予“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这被业内解读为“为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再开三盏减免‘绿灯’”,直接利好节能服务企业。

“根据政策,我们可减少1/4的支出,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朱彬彬说。他认为,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入节能减排,未来国内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将明显提速,优秀的节能服务企业将会在服务模式上不断创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推出融资、财税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无疑将有助于解决合同能源管理推广中的资金短缺及财税政策扶持问题,为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清除了一个重大障碍。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有条件的一些地方也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此前发布的《“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将从“十一五”期末的782家发展到2500家,节能服务产业将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

节能服务模式还需不断创新

解决产品、市场、项目、资金、技术脱节问题

作为节能解决方案的合同能源管理,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必须实现每个节能环节的联动,缺一不可。不少业内专家指出,一方面,目前市场上各种节能信息严重不对称,往往产品找不到市场、市场找不到项目、项目找不到资金、资金找不到技术,缺乏产业整合平台;另一方面,节能需求市场已给出明确信号,大量耗能客户也正在积极寻找那些能够提供“一站式”节能减排的综合服务商。

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中心主任房汉廷认为,目前我国有大量成熟的节能技术不能集成化使用,单个企业、个人利用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创新节能服务方式,将这些已有的成熟节能技术集合起来,由节能服务商来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而目前已经出现“中国首家节能超市”作为一个集成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了与节能技术集中对接的平台,一方面为节能制造企业提供销售渠道,另一方面为能耗企业提供合理的技术解决方案,打通了节能产业上下游环节,就是对节能模式的一种创新。

据朱彬彬介绍,“中国首家节能超市”已在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区落地,开始提供综合节能服务;在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这一创新模式也在快速推广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表示,“十二五”规划提出要积极探索适应新兴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以节能超市的运营模式作为案例,来研究我国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战略,具有借鉴意义。

行业发展尚需政策进一步扶持

合同能源管理的效用必须在相对成熟、完善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下,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朱彬彬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契约性的未来收益分享模式,必须在一个比较成熟、完善和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其效益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就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可行的财务体系、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和审计机构等共同参与。在这个产业的自我良性循环还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还需要政府部门强力介入,“扶上马,送一程”。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估算,今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增速保持在30%~40%,未来行业市场容量达4000亿元,发展空间非常巨大。但在实践中,由于节能服务公司企业规模偏小,在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服务的时候,仍然存在项目第三方核查、市场规范缺失等困境。

业内人士指出,除资金、财税障碍外,在节能服务领域,还有诚信机制尚未建立、行业竞争有待规范、客户节能意识滞后、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因素,都制约着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因此,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扫清这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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