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上的促进,使国内生物质能发电近两年得以高速发展,但是,一些制约生物质能发电发展的问题也显现出来。首先是电价补贴标准低,使生物质发电项目一旦投入运营就面临亏损境地。其次,退税政策没落实。最后,国家对混合燃料发电项目缺乏有力监管。现有政策规定,利用生物质能发电可添加不超过20%的常规能源。但是,由于企业每发一度电可以获得0.25元的价格补贴,很多得到许可证的发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化石能源,以获取更多国家补贴。生物质发电因此变质成为小火电,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于太阳能等其他新能源的发电价格政策,《办法》规定: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使用固定电价制度,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固定电价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的繁荣发展。
但是,国家发改委不久前批复的甘肃敦煌1万千瓦太阳能电站示范项目,采取了特许招标权方法。投标商的最低报价仅每千瓦时0.69元,最终由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每千瓦时1.09元的价格中标。这次招标价格有可能被作为国内太阳能发电基准电价的参考标杆。尽管不是最低价中标,对本次中标价格的经济性业界还是有所怀疑,对公开招标方式业界也开始反思。
最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比如太阳能建筑补贴。新能源振兴规划或许会包括其他财政补贴措施。进一步发展太阳能发电,应当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测算太阳能发电成本,为实施“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上网电价提供基础;对试点示范项目制定明确的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要避免在风电特许权招标中出现的一些“拍下项目、不及时运营”的问题,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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