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明确严格禁止的有污染隐患的加工行为。严格禁止用化学药物提取有色金属的行为,严格禁止偷烧垃圾、电线、塑料等行为,严格禁止经营进口废电器行为,严格禁止加热电路板提取电子原件的行为。
④明确整治目标进行产业转型。针对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实际,镇政府鼓励和支持废旧行业转办实业,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⑤合理进行工业布局规划。规划建设工业加工区,出台鼓励发展
实业型企业的优惠政策,逐步淘汰废旧回收业,引导乡镇企业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业企业。在远离居住区的预留发展用地规划专业加工区,引导现有的废旧回收业在专业工业区集中办厂,集中整个片区经营废旧五金、电器的回收,集中治理污染。 ⑥加强执法力度。在居住区中设立的废旧回收加工点要坚决取缔;联合各部门的力量,从源头上杜绝废旧电器的跨地区转移。对已形成的环境污染,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污染者筹资和地方财政拨款相结合的方法筹集环境污染整治资金,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尽快落实整治方案。
4 发达国家对电子电器产品环境管理的总体思路
发达国家在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污染,如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基本解决后,近十年来,开始关注和研究更深层次的环境问题,废弃产品的环境管理问题是其中之一,并形成了一套较系统的"产品环境管理" 的思想和制度。[2]这些思想和制度也值得我国电子产品环境管理者借鉴,其主要体现为:
4.1 生产者的延伸责任
解决产品废弃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最根本的是在产品中减少甚至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而这只有生产者能做到。因此,欧盟等发达国家,正在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 还要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负责。要求生产商承担其产品废弃后的处理处置责任,从而刺激生产者在产品设计时就更多地考虑产品的环境性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生产对环境更友好的产品;有的甚至立法要求限期淘汰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
4.2 消费者的责任
消费者优先购买环境友好产品,将形成一种有效的市场力量推动生产者生产对环境更友好的产品,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发挥消费者的这种作用。这也是消费者对环境保护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在发达国家,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消费者作为废弃物的产生者,还必须承担其废弃产品的处置责任,缴纳处置费用。
4.3 政府的管理
欧盟等发达国家对产品实行环境管理,延伸生产者的责任,目前主要是针对产生量和环境风险相对较大的产品,如电子电器产品。对产品实施环境管理,将对企业的竞争力在短期内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各国均持慎重态度,现阶段只有少数国家实施以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为主,辅之以经济激励手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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