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PCGD093174HG009F1
招标代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报名截止:2010-05-13
所属地区:广东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用户方”)的委托,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综合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包组内容:综合节能改造
用途:医院楼节能改造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
中央集中控制系统平台、服务器、工作站、DDC控制器模块、控制箱及传感器、变频器及变频器控制箱、电动阀门、T5节能光管。
预算金额:580.98万元(招投标最高限价,其中中央空调节能部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照明部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8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实施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关,通过当年年审。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正在年审,投标时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于合同签订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明)。(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同时拥有二个公司或以上,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时无论投标人是否符合该情况,投标时均须出具遵守本条款的承诺函原件。
3、一个总公司属下的子公司,总公司只能委托其中一家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时无论投标人是否符合该情况,投标时均须出具遵守本条款的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所提供的T5节能光管(含电子镇流器)必须为已列入第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22日至5月5日,8:30?17:00(办公时间内)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Ø已购买GPCGD093174HG009F的投标人可凭购书发票报名后免费换取
Ø现场报名购买
Ø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0001163
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7411。本中心不承担因邮寄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遗失或延迟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13日,9:30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10
(五)用户方、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卢、吴、梁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1631/3,62791617,62791686
传真:020-83177411
邮箱:gdgpc@yahoo.com.cn
2、用户方联系方式
用户方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用户方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87755766转8347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七)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八)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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