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见》的几个特点
(一)针对性强。
北京市年太阳能日照时数约2600小时,属二类资源地区,是我市资源最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品种,此外,科技研发水平和新能源产业制造能力也在全国领先。《意见》紧密结合首都发展定位与实际,立足高端发展,突出了我市大力发展太阳能高端利用、促进高端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累计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召开数十次专家、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等专题座谈和现场调研会,确保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系统性强。
《意见》充分考虑太阳能产业上、中、下游整个产业链条的整体协调发展,搭建了从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到示范应用的太阳能产业良性发展平台。在产业支撑体系上,内容涵盖了标准制定、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和宣传培训等不同层面;在政策补贴支持范围上,涵盖了一、二、三产及普遍市民生活领域,实现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具有很强的系统性。
(三)突破性强。
《意见》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本市太阳能利用尚处于技术快速发展、产业化有待深入的阶段特征,紧抓制约我市太阳能发展的成本、技术和经营模式等“瓶颈”问题,一是能用尽用,通过实施政府支持的六大“金色阳光”工程,大幅度降低太阳能利用成本;二是制定太阳能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在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制料、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 电池等国际太阳能高端技术方面实现突破;三是进一步分解部门任务,简化审批程序,打造多方参与的机制与平台,解决经营模式问题,构建形成了太阳能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四)广泛性强。
《意见》内容全面,体现了全方位、广覆盖的特点。在技术发展领域上,覆盖了太阳能光伏应用和光热应用两大领域;在工程应用方面,从高端技术示范到百姓的生活热水,从城币园林夜景照明到农村的节能住宅取暖洗浴,从大型公建的商业化应用到校园祉区的教育示范,使太阳能利用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充分体现了太阳能应用既突出城市发展,也突出乡村惠农;既突出产业发展的高端示范,也突出了关注百姓生活民生。
此外,《意见》特别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太阳能发展参与作用。在政府推进层面,既强调市及区县政府的上下互动,也注重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在社会推进层面,既注重各类企业、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也强调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参与、共同推动本市太阳能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操作性强。
《意见》既有远期发展的思路与目标,又有近期实施的重点和措施。在项目实施层面.六大“金色阳光工程”的每一项工程都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和具体操作办法;在政策层面,明确了每一项具体补贴政策的标准与条件;在工作推进层面上,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为32项主要任务,落实到10多个主要责任部门,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意见》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有大量具体的工作要做。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各方面的参与、支持和配合。今年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太阳能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着力做好“十二五”相关规划的编制;二是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进力度,加强太陌能相关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培养全社会关注太阳能利用的良好环境;三是搭建平台,建立完善促进太阳能发展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为太5目能相关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觅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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