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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 电网企业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2年6月12日 来源: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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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节能的“绿色”标尺


  刚刚组建一年的国家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能效测评中心尽管还很年轻,却“身经百战”,已成功为众多国家财政补贴备选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前期审核,得到政府和企业的一致肯定。


  2011年10月,在对一家化肥厂的节能技改项目前期审核中,审核组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难题。


  这家化肥厂主要生产合成氨、碳铵的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前,是燃煤消耗大户,年消耗能源燃料煤17820吨,原料煤133750吨。为申请国家财政补贴,在实施节能改造前,向国网电科院能效测评中心申请了能效测评。


  化肥厂技术总工胡清云说:“我们主要采取的节能措施是炉渣代替燃料煤,利用炉渣的二次燃烧节省耗煤量,平均年节约燃煤量达到7000多吨。”


  听了企业的介绍,审核组专家却皱起了眉头。企业的节能改造技术要点是“炉渣代替燃料煤节能”,而对于劣质煤替代燃料煤的技术,国家财政奖励项目是不支持的。


  “胡主任,炉渣代替燃料煤节能这项技术属于劣质煤替代燃料煤的技术,国家财政是不支持的。”审核组专家说。
听到专家对企业节能改造点的否定,胡清云急了:“我们这个技术点确实是节能,这符合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国家怎么会不支持呢?”


  审核组专家拿出财政部于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将其中条款指给胡清云。


  “国家关于财政奖励前置否决项的说明:项目属于利用优质能源(如:天然气、煤气等)、劣质能源(如:煤泥、煤矸石等)以及生物质能源(如:秸秆、稻壳和其他废弃物)替代燃煤或掺烧,不予支持。”


  “炉渣属于劣质能源,财政部明确了这种能源做替代燃煤是不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的。”审核组专家进一步解释道:“国家鼓励企业一次性将煤燃烧充分、完全,如二次燃烧还会产生新的污染,对环境不利。”


  为让企业进一步了解节能技改的奖励资金范围,真正达到节能效果。审核组专家给企业支了一招。“根据化肥厂现状,企业可以通过回收余热的方式,回收合成氨过程中的余热,从而达到节约燃产煤的目的。”按照节能量测算原则和方法,企业的余热回收潜力巨大,可以达到10000多吨标准煤。


  专家建议:“企业在下次节能技改项目中,以余热回收利用节能点,就可以向国家申请节能奖励了。”


  “国网电科院能效测评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他们的建议中肯实用,有操作价值,节能改造项目让他们审核,我们心服口服。”胡清云说。


  节能审核结果让企业心服口服


  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在于节能量的确认,这直接影响到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之间的效益分享,必须依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要保证多种节能技术的精确计算,做节能量审核难上加难。


  国网电科院能效测评中心开展节能量审核工作,审核组具有专业的技术,严谨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制定了规范的测量验证方案,完成了细致、严密、科学的节能量计算工作。实施过程中态度严谨,有理有据,核算结果不偏不私,公平公正,让我们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一致认可,真正尽到了第三方机构的职责,令我们双方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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