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普宁华侨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2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用制冷设备、中心供氧、太阳能热泵
三、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预算:
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货物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
1
医用制冷设备
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空调送风系统、风机盘管、冷冻水循环泵等
258万元
2
中心供气、呼叫系统
外科大楼医用三大系统的设计施工与质保期内的维护,即中心供氧系统供氧,中心负压系统吸引,中心对
讲系统。
57万元
3
太阳能热泵系统
平板集热器等
29万元
投标人对于所有子包的投标价格不能超过相应子包的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医用制冷设备、中心供氧、太阳能热泵(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3个分包,投标人可就任何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分包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系统设备生产厂
商的相关授权。
3、分包1投标人须在粤东地区设有生产厂家直接负责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等书面证明
手续。
4、分包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具有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
证、登记表和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
5、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6、提供有关设备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
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15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
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5、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负责人:郭 丽
手机:13671269940
联系电话:010-59893738
传真:010-59893732
邮箱:zbxxfb@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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