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使气候变化问题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作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重要市场手段之一的全球碳市场,特别是其中规模最大的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的发展和走向,备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业界的关注。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是经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通过的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框架支柱,它集中反映了欧盟为实现其减排目标推出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技术政策,同时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在坎昆气候大会期间,欧盟对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做了重点推介。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经过第一期(2005年至2007年)的试运行,目前已进入第二期(2008年至2012年)的尾声,欧盟正在为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2013年至2020年)的运行做准备。早在2008年年底,欧盟就提出了“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即:到202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20%,能源使用量减少20%,可再生能源占到总能耗的20%。为实现这一目标,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在总结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一、二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欧盟对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进。这些改进主要是:对其覆盖的排放实体设定更高的减排目标;逐步淘汰前两期免费发放排放配额的机制,以拍卖方式取而代之;将其覆盖范围延伸至更广的工业行业和温室气体。
覆盖范围更广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经过多年的运行,已相对成熟,第三期将纳入来自更多行业、更多种类的温室气体:包括石油化工、氨化工和制铝行业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生产硝酸、己二酸和乙醛酸排放的氧化亚氮,二氧化碳的捕集、运输以及封存(即碳汇)。
排放限额和配额数量将有明显变化
为确保欧盟“气候变化一揽子计划”中3个20%目标的实现,同时考虑到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前两期曾由于排放限额宽松、免费发放的排放配额量偏多,导致碳市场价格一度下滑的严重教训,欧盟拟在其第三期设定更为严格的排放限额和排放配额总量,从而保证参与者减排的积极性和碳价的稳定。
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中,欧盟总排放限额将在欧盟层面直接设定,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由各成员国自行设定各国排放限额后,再形成欧盟总排放限额。确定排放配额的方式是以第二期平均年排放配额量为基线,然后每年以1.74%的线性速度递减,这将使排放限额和配额的确定更加透明和公平。
欧盟于今年10月底确定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允许的总排放限额为20.39亿吨二氧化碳,超过了今年7月确定的19.27亿吨二氧化碳的欧盟总排放限额,主要是考虑到第三期将纳入新行业和新温室气体引发的众多不确定性。总排放限额的数量在2013年前可能还会略微有调整。但是,如果欧盟层面通过“2020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1990年基础上的减排,从20%升高至30%”的决议,则排放限额将明显减少。
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将以拍卖为主
各行业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前两期中以免费分配为主、拍卖为辅,在第三期将转化为以拍卖为主、免费分配为辅。在第二期,拍卖的排放配额小于总排放配额的4%。在第三期,这一比例将大于50%,并且会持续增加,这意味着市场机制将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拍卖由各成员国具体实施。
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第三期中,欧盟在分配排放配额时,将基于各行业以往的单位产值的排放配额,而不是其历史排放量,此举意在鼓励企业能够使用最好的能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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