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环保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联合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八部委开展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截至6月30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66万多人次,检查企业27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235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等三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及重点排污企业、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和投运的建设项目、造纸行业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对2137家企业和长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沿岸共2503个排污口进行检查。
环境应急管理处置能力日益提高。2009年上半年,我部接报并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2起,同比下降35%。其中特别重大事件1起,重大事件1起,经过有关地方政府和环保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一个月来接到群众举报10076件,受理706件,正在调查处理。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加快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经过深入调研,提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有关建议并上报国务院。
(九)环保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国家投资5.8亿元的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进入实施阶段,第一批资金3.8亿元已到位,管理办法已出台,正在抓紧实施。三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完成分析汇总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已基本完成既定研究任务,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7月21日下午已向李克强副总理作了专题汇报;印发《关于抓紧做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这些重大课题的研究必将成为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环境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取得积极成效。中美清洁水和清洁大气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双边、多边、区域合作以及国际环境履约工作有序开展。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十)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扎实推进。制订(修订)《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试行)》、《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部党组领导决策机制更加完善。部党组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洁型和节约型机关,整个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发生明显改变。干部培养选拔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和交流任职,上半年共选拔任用司局级干部53名,机关处级干部55名,交流轮岗49名司处级干部,安排地方挂职锻炼司处长20名。对干部混岗混编情况进行清理,清理机关长期借用人员56名。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培训,举办100多期培训班,全国环保系统4万多人次参加培训。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污染减排形势不容乐观。随着扩内需政策实施,经济形势企稳向好,压缩的产能可能会大规模释放;受经济形势影响,一些治污设施减排效益可能会大幅下降。二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高一资”产业有所抬头。个别地方忽视环境保护,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又重新被提上日程,甚至一些已被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企业又死灰复燃。三是环保政策落实受到影响。个别地方降低要求,放松环保监管,一些地方为保增长,环保政策措施软化。四是部分企业出现放松环境管理的现象。为保利润治污设施运行资金不足问题凸显,达标率有可能进一步下降,尤其是中小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压力加大,偷排漏排现象增加。五是环保工作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干部队伍中有一些同志作风漂浮,开拓创新能力不够,攻坚克难本领不强,工作安排上缺乏统筹考虑,不必要的检查过多,给基层带来较重负担,这些因素制约了环保重点工作的落实。我们一定要全面观察、科学分析、准确判断,针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任务和落实会议的几点要求
2009年下半年,我们要按照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在环境宏观战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把保增长和调结构、促进发展和节能减排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毫不松懈地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具体讲,要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毫不松懈地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节能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硬抓手,需要采取硬措施。要将“保运行”作为当前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减排监督检查和执法,狠抓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削减化工、酿造、印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督促地方和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各项处罚和问责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和继续改进环评制度,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好务,为控制“两高一资”把好关;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验收监管,把环评要求和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加快环评机构改革,加强环评审批监督,严格环评单位资质管理,推进“阳光环评”,做到科学环评、廉洁环评,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评市场秩序。
(三)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集中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指示精神,落实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利用举办世界湖泊大会的契机,让全世界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我国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理念和行动;着力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组织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评估;坚持区别对待,组织编制九大重点湖泊“一湖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新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管理,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化学品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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