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水电开发,需要建立水电开发的市场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中国水电开发的体制环境正在不断完善。要进一步加快水电开发,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国家建立健全有利于水电开发的市场联动机制和完善相关的政策。
(l)建立和完善水电开发多元化投资体制,按照综合效益受益情况建立投资分摊政策。
水电开发应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国家、企业、地方的互动的态势,确立和完善水电开发的投资机制至关重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看,重要河流的水利水电工程,必须由国家控制,投资开发应该以国有大企业集团为主体,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地位。对于中小型水电的开发,应提倡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地方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这对于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水电建设,惠及地方利益,提高社会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
水电工程不仅具有发电效益,而民具有防洪、灌溉、航运、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尽快出台水电开发投资分摊政策极为必要。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台综合利用投资分摊政策和管理办法,将综合利用的投资合理地分摊到受益的地区或部门,特别是对防洪这部分公益投资,可以采取国家投资或受益地区和部门按照受益的大小合理分摊投资,建立合理的投资分摊制度,这对于促进水电开发,发挥水电的综合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2)加强电网建设与水电开发的协调发展,优先和优化调度、充分利用水电资源。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厂网分开格局的形成,电源建设和电网建设的投资主体业已明确,国家也已明确电源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山电网公司承担。在这种投资体制下,更要重视电网与电源协调建设问题,以保证发电送出和供电的安全。因此,国家应该进一步明确,全国大江大河的流域梯级开发要做到电源和电网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优先和优化利用水电资源是电力调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加快水电开发,需要在公乎、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确保优先利用水电资源,并把电网调度与流域梯级调度结合起来,按照“流域一跨流域一跨区”的调度原则,最大限度地挖掘水电的调节性能,从而实现水能资源的最优综合利用。同时,还要不断通过跨流域、跨区水电调度,加快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进程,促进水电的开发利用。
(3)尽快制订并实行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政策。
现行的“还木付息电价”政策己经不利于水电的发展。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完善,上网电价应转变为“价格先定,成本争降,回报有别”的模式,实行两部制电价和峰谷电价、丰枯电价势在必行。
两部制电价是指按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构成的电价。在单一制电量电价的基础上增加了容量计量,通过分类容量的划分反映水电特点。两部制电量电价可采用分时电价结构,分时上网电价主要有峰谷上网电价和丰枯上网电价。
水电机组启闭灵活,具有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在系统中调峰运行,可使其他类型机组运行平稳,节约其启停费用和系统运行成本。实行峰谷上网电价,保持合理的峰、谷差价,有利于调动水电调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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