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共赢的原则。
水电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包括移民、环保、水土保持等方方面面。水电开发规划要在努力做到充分利用与持续开发相结合的基础上,兴利除弊,实现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共赢,实现利国与惠民的统一。
水能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从总体上说是对环境有利的。但不同地区、不同流域、不同项目,对环境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要坚持综合、客观、科学的原则。在加快水电开发、坚持用发展解决问题的前提下,要辩证地、历史地看待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既要看到水电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也要看到水电开发对环境的改善作用。一方面要通过科学规划,优化设计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切实减免对生态环境、水库移民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水电开发对航运、防洪、灌溉、供水、旅游开发、水土保持等产生的有利影响,从而积极主动地与生态环境保持一致,实现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我国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广大的西部地区,水电开发既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又是改善西部因气候恶劣或非理性开发而带来的环境破坏情况的有效措施。因此,加快西部水电资源的开发,本身就是利国和惠民的有机统一。除了大型水电站应作为国家重点开发的枢纽性电源外,还应该积极开发区域性中小型水电站。中小型水电站的开发,既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能进一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能够为当地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也是利国惠民的有效途径。
(3)坚持“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的原则。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水电开发的实践和摸索,中国水电“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的机制逐步成熟。这种机制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水电开发的积极性;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强管理,加快开发进度;有利于统筹考虑接入系统和外送规划;有利于实现梯级最优开发和发挥梯级水电站的综合效益。因此,坚持“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水电开发的综合效益。
在确定各梯级水电站的开发方式、规模和顺序时,必须依据各电站的自身特点、地理位置、调节性能、装机规模、上下游关系及电力需求分析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结合所在电网的发展规划和电力需求,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特别是规模较大、补偿调节效益显著的水库电站,更需要通过对流域的统一有序开发和流域梯级统一调度,实现调节效益和流域效益的最大化。
以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控股的乌江水电开发公司为例,乌江公司是国务院同意于1992年成立的中国第一家流域水电开发公司。按照“流域、梯级、滚动、综合”的开发方针和建管结合的模式,乌江公司以己建成的乌江渡和东风电站作为母体电站,以母体电站的收益和部分折旧作为新项目的资本金进行滚动开发。开发期间,股东方承诺全部投资收益用于滚动开发,从而解决了水电开发所需的资本金不足问题。随着新建机组投产,形成“滚雪球”效应,推动了水电开发进程。现在,鸟江流域形成了一个流域公司同时开发建设4 个大型水电站的良好态势。乌江公司成功探索出了一条自我发展、滚动开发的新路子.
(4)坚持因地、因时区别对待的原则。
就能源开发而言,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的能源资源结构,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当前和较长远的中国能源资源和结构的矛盾,在于过分地依靠煤炭,而其他先进、洁净能源,如核电、风电等较大强度的开发还有一个漫长过程。这样,加速水电的开发,加大水电在能源中的比重,就是我们必须做的,既对能源有利,也对环保有利,何乐而不为之。水电开发要从这样的形势、特点和任务出发,坚持因地、因时制宜,区别对待,加速推进的原则。
对有条件进行流域开发的江河,在全面、客观、科学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要加紧做好能源、水利、环保、经济、社会等多重效益共赢发展的综合规划,及早立项,加快开发,并按照长期、中期、短期的总体规划逐步分阶段实施,让水电开发的综合效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流域开发对库区移民、环境生态、文物古迹、自然景观等不利影响较大的河流,要经过进一步勘测和论证,采取措施削减水电开发对环境生态等不利影响,制订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组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开发。切忌长期争论,久拖不决或坐而论道,贻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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