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环境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在悄然进行。
今天,环境保护部在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这项新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时表示,我国已经制定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按照这项标准规定,影响人体健康的细颗粒物有望纳入监测范围。
同时,环境保护部表示,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因子将由现在的3项增加至7项。
环境保护部坦陈,目前,我国有关空气质量的评价因子确实不够全面。
细颗粒物尚未列入监测范围
在许多国家,影响健康的细颗粒物都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因子纳入日常监测范围。
“作为全球遭受细颗粒物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至今无一城市正式发布相关数据。”今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民间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暨2010年度30个国内外城市评价结果》就曾对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提出公开批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认为,国内城市与参照组国际城市之间的最大差距,在于国内城市的监测和发布指标不全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对于细颗粒物的监测与发布。”
从今天环境保护部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看,国内无一城市公开细颗粒物监测结果的责任并不在这些城市本身。“评价因子不全面”。环境保护部承认,城市化加速与交通需求快速增长导致机动车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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