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绿色龙江等4家环保组织今天(13日)联名要求哈药集团总厂公布整改信息和排放数据,并建议有关方面依法对哈药不按规定信息公开的行为进行惩处。
在上述环保组织刚刚发给记者的公开信中,这些环保组织要求黑龙江省环保厅追加处罚哈药集团总厂未进行信息公开的行为,并代为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上述环保组织指出,哈药的污染问题并非第一次浮出水面,2009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环保厅就曾要求哈药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该企业在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在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然而时至今日,哈药未在任何媒体上公开其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和清洁生产的审核情况。
公开信同时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哈药股份未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对哈药股份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并要求证监部门对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进行上市环保核查,在有关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核查意见之前,不予批准重大资产重组。
据介绍,哈药集团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促成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哈药股份的子公司,增加了可流通股的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述环保组织表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合规性审查均是通过环保部门的上市环保核查来进行的,如果不通过充分的调查和核实,就允许上市融资投入到新的子公司当中去,无法确保上市融资的募集方向符合环保要求,更无法保证投资人对于上市公司环境违规风险防范。
环保组织同时建议哈药尽快完成整改,并改进环境信息公开表现,向居民、社区实时披露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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