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全、卫生防疫工作。
祝各位同仁,新老客户双节愉快!
北京中凯集团
办公室
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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