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目前有餐饮商家7000多家,其中大型餐馆约1600家、中小餐馆约5400家、单位食堂约530家,目前中心城区日产餐厨垃圾约500多吨,而据测算到2012年日产餐厨垃圾将达到1200吨,总量将达到44万吨/年。因此,餐厨垃圾的有效管理,刻不容缓!
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联合召开餐厨垃圾管理立法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在听证会上纷纷畅所欲言,对正在立法中的《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表了各自的见解,而此次听证会的意见将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
一致同意三大原则强化管理力度
“餐厨废弃物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生活垃圾。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对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减少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听证会上,代表们纷纷表示必须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力度,并一致同意《办法》中的管理原则“谁产生、谁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这三大原则。
凡是中心城区、县城以及场镇所在地的餐厨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均适用于正在立法中的《办法》。
家庭与“农家乐”不属于《办法》管理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的听证会上,作为起草部门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特别解释,《办法》中所指的餐厨垃圾,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这就意味着,我们每家每户每日厨房里‘生产’的餐厨垃圾不属于新《办法》的管理范畴,而‘农家乐’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于有自动消纳的基础,所以也没有被列入《办法》的管理范畴。”
收运单位提高门槛不能擅自停业
人大代表王景云对《办法》中的收运单位条件予以肯定。按照《办法》的规定,未来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除了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外,还要配备餐厨垃圾专用的密闭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具有餐厨垃圾运输车标志、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等。
不仅如此,《办法》还希望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置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餐厨垃圾处置不能‘停工’,无论是收运单位还是处置单位,都不得擅自停业,因此我们希望纳入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单位或企业都要做好应急预案,以防特殊情况。”
与此同时,《办法》还拟对收运企业进行“计分管理”,并纳入城管信用监管系统监管,若违规处置而被解除协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许可的招投标。
而该负责人还表示,“之所以严格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就是希望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较高标准的收运队伍,实现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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