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加强全国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部在2011年上半年对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组织开展了2次监督性监测,并于近日发布了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71号公告,对2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均超标的334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予以公告。
据悉,公告中,四川省有成都市清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华阳污水处理厂、蛟龙污水处理厂、彭州市水质净化站、自贡生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贡井污水处理厂、自贡市中联环水净化有限公司、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攀枝花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宣汉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11家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两次监督性监测均超标。为引起各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高度重视,日前,四川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该11家污水处理厂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成都、自贡、攀枝花、乐山和达州要认真研究这11家企业的超标原因,提出达标措施和整改方案,于2011年10月20日前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确保下半年的稳定达标运行。
同时,四川有关部门要求全省各地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加强各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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