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8-114003ZXY281
招标代理: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1-14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1、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名称 数量备注
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2×350MW燃煤发电机组
脱销(SCR)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 1项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2、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
5.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5.2.1由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
5.2.2由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和由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
5.2.3由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5.2.4投标人在满足上述5.2.1、5.2.2、5.2.3条任一条要求的同时,还须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如不具有,则需满足资格要求5.7.2条要求)
5.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
5.4.1具有5.2.1资质的不少于3台套国内电厂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有效业绩;
5.4.2具有5.2.2资质的不少于10台套国内电厂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有效业绩;
5.4.3具有5.2.3资质的不少于15台套国内电厂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有效业绩。
备注:有效业绩需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5.4.4应用于国内电厂300MW或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
5.4.5业绩类型: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EP(或EPC)总承包;
5.4.6业绩时间:在2011年9月30日前已投运(以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为准);
5.4.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该项目用户脱硝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5.5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设计分包单位资格要求:
5.7.1如投标人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则此款不作要求;如投标人不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允许投标人设计部分进行分包,设计分包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5.7.1.1须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设计甲级质。
5.7.1.2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须经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阶段须提供设计拟分包单位的名单及书面承诺书(详见格式14-2)。
5.7.1.3设计单位业绩要求:
5.7.1.3.1应用于国内电厂300MW或以上容量燃煤机组,不少于3台套;
5.7.1.3.2业绩类型: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
5.7.1.3.3业绩时间:在2011年9月30日前已投运(以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为准);
5.7.1.3.4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该项目用户脱硝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5.7.2如投标人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则此款不作要求;如投标人不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允许投标人脱硝氨站设计部分进行分包,脱硝氨站设计分包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5.7.2.1须具有住建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5.7.2.2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脱硝氨站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须经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阶段须提供脱硝氨站设计拟分包单位的名单及书面承诺书(详见格式14-3)。
氨站设计分包单位业绩要求:
5.7.1.3.1应用于国内电厂300MW或以上容量燃煤机组,不少于3台套;
5.7.1.3.2业绩类型: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
5.7.1.3.3业绩时间:在2011年9月30日前已投运(以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为准);
5.7.1.3.4设计单位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该项目用户脱硝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5.8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5.8.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施工部分(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分包,不论施工部分是否分包,施工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及业绩(对分包单位)要求:
5.8.2施工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
5.8.2.1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8.2.2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8.2.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8.2.4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8.3施工单位业绩要求:
5.8.3.1国内电厂300MW或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SCR烟气脱硝施工业绩不少于1台套;
5.8.3.2业绩类型:SCR烟气脱硝新建或改造项目;
5.8.3.3业绩时间:在2011年9月30日前已投运(以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为准);
5.8.3.4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该项目用户脱硝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有效业绩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
5.8.4施工单位非东莞市工商注册的,在进场施工前须提供在东莞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在进场施工前还须提供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并须招标人最终确定。投标阶段须提供施工拟分包单位的名单及书面承诺书(详见格式15)。
6、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市广深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2×35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硝(SCR)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投标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1月6日10:30。
9、现场踏勘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沙角管理区沙角B电厂
10、购买标书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11、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伍千整)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12、投标截标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莞(虎门)龙泉国际大酒店(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供(原则上不接受电汇和现金)(注:所提供的汇票必须能够在北京解付,不接受限制解付地区的汇票,如票头注明“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3、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东莞(虎门)龙泉国际大酒店(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招标人: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大街1号
银行帐户名: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8350008269
负责人:
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北京郑小姐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010-68991267010-68314137
王小姐010-68991284
深圳唐小姐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0755-824611660755-82071836
0755-82461122
唐先生0755-8246328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先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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