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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将择机出台 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12年2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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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已定:电价改革方面,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逐步建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落实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方面,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水价方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披露了上述政策取向。


  周望军同时预计,全年CPI涨幅可能明显低于去年。这一表态被视作国家发改委今年推进上述价改的信心所在。从历史经验看,每逢物价走低,决策者便会试图推进价改。


  2011年全年CPI涨幅为5.4%,超过4%左右的政府调控目标。


  各地可根据需要


  推进环保收费改革


  在题为《物价涨幅有望明显低于去年稳妥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谈物价形势与价格改革》的电稿中,周望军提到,今年资源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基调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在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研究制订完善的价格改革方案,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择机出台,将价格改革对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据周望军介绍,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


  ◆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


  ◆组织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的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加大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力度,简化水价分类,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各地可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环保收费改革。


  水价、电价、天然气价改革,件件关乎民生。从国家发改委昨日给出的“方案”中可见,“阶梯式”是上述三类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之一。


  价格改革可能表现为


  “加法”多一些


  针对有人提出价格改革就意味着涨价的问题,周望军说,价格改革,“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与‘国际接轨’。”


  他同时坦陈,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压得比较低。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理顺价格关系,可能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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