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CB(2012)20号
业主单位:金塔县环保局
报名截止:2012-04-27
所属地区:甘肃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招标公告正文:谈判项目名称:A/O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谈判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休)
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5月3日14:30时
甘肃省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金塔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A/O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谈判招标编号:JTCB(2012)20号
二、谈判内容:A/O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提供全面详细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办法;
7、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四、发售标书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采购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电汇专户名称:金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开户行:农行金塔县支行;账号:27221101040001447),若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生产、代理产品的供应商(代理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有厂家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省级行业协会环境保护产品推荐证,投标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副本和一套复印件。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县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份。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七、谈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0937-4420824(传真)
秦志宏18993702523、张炯光18993702513
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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