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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得向违规“三高”项目发放贷款 严控相关产品出口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3日 来源:路透社

中国十二五(2011-2015)期间节能减排压力与机遇并存。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称,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向违规在建或已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放贷款,并将严格控制相....

中国十二五(2011-2015)期间节能减排压力与机遇并存。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称,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向违规在建或已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放贷款,并将严格控制相关产品出口。

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至0.869吨标准煤,较2010年下降16%。初步测算期内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投资规模约为2.366万亿元人民币,规划要求继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其中包括合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发展规模,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等。

“对违规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规划明确称。
而对于违规建成的项目,则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并要停止供电供水。同时,还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规划还称,未来要积极发展水电、有序发展核电;对电力、钢铁、造纸和印染行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新建、扩建项目实施排污量等量或减量置换。

为淘汰落后产能,规划要求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炼铁产能4,800万吨、炼钢产能4,8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焦炭产能4,200万吨、造纸产能1,500万吨等。

财政部5月底时宣布,今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700亿元人民币推进节能减排,以发展绿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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