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具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上无法达成一致,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目标一直无法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就此表示:“我们希望在多哈会议上能够最后完成各国可以批准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有足够力度的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中国何时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责任,正是这次多哈会议上德班平台所要谈判解决的问题。中国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我们是积极的、开放的。”
解振华表示,今年多哈会议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公约下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度减排,主要体现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上。我们希望在多哈会议上能够最后完成各国可以批准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有足够力度的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对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和不准备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这些发达国家,也要在公约下承担与参加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那些国家有可比性的减排承诺,要确定相应的减排目标。
解振华认为中国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支持的情况下,已经作出了承诺,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碳强度降低40-45%,而且也已经在采取措施。“十一五”期间,我国碳强度降低了20%。“十二五”期间,我国碳强度会降低17%。至于中国何时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责任,这正是这次多哈会议上德班平台所要谈判解决的问题。
解振华最后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坚持公平的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只要符合这些原则,中国在这个谈判的立场是开放的,我们一定会认真地履行我们的承诺,采取切实的行动,这一点中国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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