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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亿元大单被指“萝卜招标”再调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沸沸扬扬的重庆环保亿元大单招标案又有新进展。近日,洛阳天誉公司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不作为为由向重庆市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尚未受理。据了解,重....

沸沸扬扬的重庆环保亿元大单招标案又有新进展。近日,洛阳天誉公司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不作为为由向重庆市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尚未受理。

据了解,重庆环保亿元大单被指“萝卜招标”。所谓“萝卜招标”,即谁中标早就内定了,招标仅仅是为了走程序。

事件源于2012年5月开始的“重庆市MDI一体化项目配套热岛中心脱硫装置总承包项目”招标,该脱硫装置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咨集团”)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今年5月7日,该项目进行了第一次招标,参与投标的单位共有7家,中标单位为江苏江南新世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中标结果引发了其他几家参与招投标的单位质疑,原因在于,中标单位江南环保公司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最近5年没有出现违法行为”的规定。

对此,参与第一次招投标的公司开始向重庆市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其中,第二中标人洛阳天誉公司反映,在2009年沸沸扬扬的浙江巨化集团案中,江南环保对巨化有关负责人有行贿20万元的事实,且已被法院判决确认,这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举报后,重庆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确认了这一事实,招标方通知我们取消第一次中标结果,重新进行第二次招标。”洛阳天誉公司周明钢表示,“但戏剧性的是,第二次中标结果竟然还是江南环保。”

今年5月底,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重新进行。这一次,让洛阳天誉与和亿昌环保无法接受的是,不仅江南环保以投标人的身份重新参与了第二次投标,而且,又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身份再次中标了。

“我们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陪标人。”对于江苏和亿昌环保工程公司以及洛阳天誉环保工程公司的业务员盛小洋、周明钢来说,这几个月为投标而忙碌完全是在浪费时间:第一次招标结果因第一中标人不符合投标人条件而宣布作废,而第二次,招标人却莫名其妙的修改投标人资质,最后赢家竟是第一次招标不符合条件的同一中标人。

为何第一次招投标不符合资质的单位,仍可以堂而皇之参与第二次招投标?和亿昌公司的盛小洋反映,原因在于第二次招投标,招标人修改了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招投标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对笔者解释说,第一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太过宽泛,所以经过商议,将资质要求的有关部分进行了修改。“第一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年内没有违法记录,那么违法的概念就很宽泛,比如酒驾就是违法行为,但和招投标是没关系的。”他向记者举例。

一位长期研究招投标制度的法律专家表示,招投标行业得不到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系统的责权不清,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法律主要为《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这两部法律在主管机关、适用对象、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不少不相一致之处。2012年年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虽然这是被誉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条例,但两部法律的龃龉不能得到解决,仅靠一部实施条例仍然是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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