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洪磊5日在例行记者会后表示,应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达成伊始就确立的发达国家率先量化减排基本法律制度。
有记者问:有媒体称,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日益上升,全球减排协议要求发达国家更多承担减排义务而对中国要求很少,这在政治上和技术上都不可行,各方应合理共担减排义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洪磊说,气候变化主要是由发达国家从工业革命以来大量的无节制排放造成的,今天主要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仍远远高于世界人均水平。这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达成伊始就确立了发达国家率先量化减排基本法律制度的原因。这一基本制度到今天仍应继续坚持。
洪磊表示,为应对气候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方已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并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列入“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成效显著,举世瞩目。今后,中方愿按照公约基本原则和制度,继续与各方一道努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际社会应科学、合理地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既要看现在的排放,也要看历史排放;既要看排放总量,更要看人均排放。”洪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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