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提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一份报告建议,切实加强民间资本监管,以切断违规“两高”(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资金链条。
日前在京闭幕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09年年会在一份有关“绿色信贷”的报告中披露,目前中国的民间资本规模庞大,由于“两高”行业利润丰厚,市场回报稳定,成为民间资本投资的热点行业。
这份报告称,根据山西、内蒙古两地的调研情况,民间资本是“两高”行业的中小企业融资的主体。如山西省吕梁市各银行在“两高”行业的贷款余额在73亿元左右,而民间资本在“两高”行业的信贷总额基本与银行信贷持平或略高,约80亿~100亿元。
银监会此前的调研也注意到,在陕西、山西、内蒙古等许多“两高”行业集中的地区,大量的民间资本以地下钱庄的形式存在,为“两高”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同时,当地一些中小银行,特别是以农村地区为主要经营范围的银行,也为这些“两高”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由于缺乏管理和引导,民间资本对“两高”企业的投资,造成了国家调控政策失效,助长了重经济效益、轻环保和社会效益的行为和发展模式。
报告称,“从某种意义上讲,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反而给了民间资本可乘之机,环保严重违规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难以切断,这也是取缔重污染企业难的重要原因。”
报告同时指出,即便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两高”行业的贷款余额也居高不下。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在“两高”行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23108.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43%。
“水泥、钢铁、电力、电石等行业由于市场需求看好,利润整体偏好,是银行业竞相争取的客户。”报告称,地方保护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不少违规项目由于得到政府的支持而顺利得到银行贷款。
国合会的这份报告建议,在对正规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民间资本的监管和引导。考虑到民间资本的趋利性和市场性的特点,应从加强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监管入手,并采取严厉的环保处罚措施,使民间资本投资者认识到高利润后边的高环境政策风险。 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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