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的土壤污染是个不争的事实, 但是, 就世界范围而言,土壤污染尚是一个“新的问题”,中国的土壤污染修复起步更晚。
我国土壤污染场地修复的标志性事件发生在2004年,这一年,北京市曾发生一起地铁工人施工中毒事件,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这是北京市对场地土壤污染重视的开始,那是2004年。”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立新告诉记者,“2005年,北京市就开展了潜在污染场地调查工作。”2007年,宋家庄污染场地修复完工,这是国内首个土壤修复项目工程实践,此举拉开了中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的大幕。
土壤修复步伐加快
与大气、水和垃圾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滞后性,使得土地污染问题在过去受到的关注很少。但随着近年来土壤污染事故的频发,土壤污染治理开始成为热点。
从2007年起至今,我国开始进入污染场地修复的探索和准备期,一系列的政策利好为土壤修复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8年1月8日,环保部在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未来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008年6月,环保部特别出台《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0年,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出台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获得通过,标志着中国在重金属污染治理上的五年规划形成。此后,2011年3月份出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节能环保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其中,土壤修复是在环保产业的重点发展之列;2011年8月,《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通过专家论证,进入报请国务院审批阶段;而在2012年上半年举行的一次环保部常务会议,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宣布,将设立并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
进入到2013年,土壤污染治理的政策进一步发力,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全面摸清中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国务院开出了六剂良药,要求分别从控制新增污染、确定优先保护区域、强化风险控制、开展治理修复、提升土壤监管、加快保护工程建设等方面,逐步改善土壤污染的状况。
国家坚定明确的治污要求或将催生产业盛宴。有专家分析,土壤监测、土壤修复等直接受益行业,未来十年产业蛋糕可达千亿甚至万亿元。
农村土壤修复滞后城市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 污染场地修复在中国方兴未艾,巨大的需求推动着市场飞速发展。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一工作的开展迄今仍以城市为主要舞台,对农村受污染的土地修复却很少有人问津。
这并不是因为我国农村受污染的土地较少,实际上,尽管2006年就已经启动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调查数据秘而不宣,我们从一些公开的资料信息中也可以了解到农村土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早在2011年10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环保工作时透露,“我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固体废物堆存占地和毁田约200万亩。”而据了解,这一数据,仅是上世纪90年代的数字,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壤污染的长期忽视,真实情况很可能更为严重。
此后,关于中国土壤污染现状,一直少有官方数据见诸报端。这一状况延续至今,其间,“镉米杀机”、“血铅事件”时有发生,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也曾估算称,我国受到污染的耕地已达3亿亩。
据了解,农村土壤修复滞后的原因有很多,其一是追责困难,重庆市环保局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处副处长田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在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的责任确定比城市更难。因为很多乡镇企业规模小、生产时间也短,等发现其生产对土壤造成危害时,企业可能已经人去楼空,无从追查。此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这一特点,也给追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也表示,“与城市土壤污染主要来自企业行为有所不同,农村土壤污染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城市河道流出的污水,农村村民自身过量施用的化肥、农药,过量养殖引发的面源污染,以及矿山开采造成的污染等,导致追责面临很多现实问题。”
的确,“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是我国污染防治的重要原则,因此,农村土壤修复不得不首先面临着污染责任追究难的困境。
其次,资金匮乏是农村土地污染治理的又一大难题。2012年6月,《时代周报》曾对湖南郴州的耕地污染做过一期调查,结果表明,每修复一亩污染严重的耕地,大约需要花费人民币50万~60万元。修复时间漫长,一般需要10年甚至20年时间。按照这个修复成本来计算,我国农田修复规模将高达数百万亿元,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需求对国内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
再次,农村土地污染的修复路线如何确定仍是难题。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徐应明认为,目前,政府尚未公开有关农田土壤污染方面的调查数据,如果几千万亩土地因为被污染而无法生产粮食,这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此外,由于国内对于土壤问题的处理起步较晚,目前处于积极尝试阶段,这方面的工程案例还比较缺乏。
不过,在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已首次正式提出将“对已污染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包括种植业结构调整在内的措施;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划定为农产品(5.77,-0.04,-0.69%)禁止生产区域。
“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在土壤治理中,把食品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环境修复产业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通知》中相当重要的一点,此举或将为农村土壤修复的尴尬困局找到一线突破的曙光。
尽管一切还处在刚刚萌芽的阶段,但毕竟是个很好的开始。若城市污染场地修复是一轮朝阳,那么农村污染土地修复也已望见曙光。随着政策、法律体系完善,融资机制创新,以及技术手段升级,农村污染土地修复这个领域将会得到更合适的防治策略和治理对策,毕竟,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守护农村土地的健康,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守护着人民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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