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8220090081
项 目 名 称:应急资金
工 程 编 号:44038220090081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大工业区锦绣路以北片区临时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工 程 地 址:坪山新区锦绣路以北片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经 办 人:张丽 办公电话:84622817,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24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4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泵站;污水管道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12月20日 至 2010年4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11月30日14:00时 至截标时间 2009年12月11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平均值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日10: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12月4日15: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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