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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卤水处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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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卤水处理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2009】999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27万元,招标人为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安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①建设地点:万州区高峰场采卤矿区 。
②工程规模:1、将卤水处理工程整体搬迁至高峰场矿山采输卤车间。2、将现有的“卤水加热碳酸钡法处理工艺”改造为“碳酸钡法卤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量为625立方米/小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彻底改变环境污染。3、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肥水废渣注深井工艺”,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渣全部注入生产废井中,废渣沉积,废水回用,实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零排放。项目建成后,年减排废水64万立方米,消减ss5250吨 。
③工期:180 日历天。
④工程总投资:2037万元。
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的组成、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国家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废水治理)设计证书: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④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⑤具有工业污染治理经验,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项目二个及以上。
3.2 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可组建以工程设计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本条上款中的第①和第 ⑤条件,联合体中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第②条件,联合体中的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第 ③条件。第④条件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备即可。
3.3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向牵头单位签署授权书。中标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对项目总承包负责,联合体其他成员附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 7 日至2009年12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高新区袁家岗奥体路1号中新城上城6-9-1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
(1)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报名材料:报名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订成册提交代理机构。
注:如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以上资料另附联合体协议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2 月30日14时00分,
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大道519号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袁家岗奥体路1号中新城上城6-9-19
联系人:沈媛 联系人:玄明明
电话:85760123 电话:68089252,68089253
传真:85760444 传真:68089255,6808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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