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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在联合国受阻 碳交易资格被否

发布时间:2010年4月6日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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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德国波恩。《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第53次会议没有给中国风电行业带来任何利好消息。此前未被核准的十几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此次会议上未能“起死回生”。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CDM市场可能因此进入低迷期;更有人担心,这将给全球碳交易市场重重一击。


        中国项目遭拒


        中国风电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CDM)。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注册的风电CDM项目,占中国CDM项目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中国风电产业经过了连续四年每年100%的高速增长,而中国90%的风电项目,都在申请成为CDM项目。”全球风能理事会政策主任乔黎明告诉本刊记者。


        温室气体排放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任何地方减排,对地球产生的效果都一样。而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减排,成本远低于发达国家。正因为此,《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可以借助CDM,以项目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购买“经核准的减排量”,用来抵消其部分减排目标。


        这是一个双赢的模式。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减排成本,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得到一笔额外的收入。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CDM随之启动。目前经中国国家发改委审批,提交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中国项目数量,已占到全球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适逢中国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CDM和风电在中国进入了蜜月期。


        本来,中国就需要大力建设风电场。而风电场如果符合CDM的标准,在执行理事会获得通过,还可以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卖给发达国家的买家,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


        然而,从2009年春天开始,不信任的气氛在执行理事会中蔓延。中国被怀疑刻意获得CDM“通行证”,以套取项目资金。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前夕,该理事会宣布“砍掉”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在风电CDM项目的审批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


        消息传出,无异于在业内引发一场大地震。中国九家风电企业联合随即发表声明,要求该理事会重新审查中国风电CDM项目的注册资格。


        声明称,执行理事会的这个决定将发出一个非常错误的信号,极大挫伤中国风电投资者积极性和信心,并且质疑该理事会对项目的审查过程和标准。


        其后,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连续发表三封公开信,指责执行理事会的决定草率。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也有专家认为执行理事会歧视中国风电项目,拒绝中国风电CDM项目,从程序上看既不透明也不公正。


        2010年2月,CDM执行理事会第52次会议上,先前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项目中有两个获得批准注册,但另外有六个风电项目遭到拒绝。至此,被拒之门外的中国风电CDM项目增至14个。


        “这一决策会给整个CDM市场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行业投资。”全球风能理事会理事长斯蒂文?索耶(Steve Sawyer)表示。


        芝麻和西瓜


        之所以拒绝中国风电项目,CDM执行理事会的理由是:中国故意调低风电上网价格。


        最近两年,由于规模迅速扩张、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中国的风电上网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国家。执行理事会则怀疑,这是中国政府为了帮助本国企业风电项目符合CDM“额外性”标准的一种精心设计。


        “额外性”(additionality)是CDM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含义是,这个项目的减排量,必须是因为CDM才“额外”发生的,而不是靠人为操纵政策而产生的。


        为了验证是否具有“额外性”,避免人为操纵,CDM设计了一系列指标。就中国的风电CDM项目而言,项目电价、固定投资总额、总运行年限、运营维护成本等均需考虑在内,电价则是判断“额外性”最为重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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