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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试点开征光污染排污费 霓虹灯炫目或收费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1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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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州正在酝酿试点开征光污染排污费。如果能投入实施的话,它将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经济价格杠杆,调节城市光污染的城市,在全国开创先河。


  街边的霓虹灯广告牌眩目超过一定的程度将构成光污染,它的主人必须交纳光污染排污费!记者近日在采访中获悉,目前广州正在酝酿试点开征光污染排污费。如果能投入实施的话,它将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经济价格杠杆,调节城市光污染的城市,在全国开创先河。


  新闻追访:


  何时开收何部门来收尚未可知


  日前,省物价局牵头组织珠三角9市物价主管部门,在中山召开了第一届珠三角价格工作联席会议。记者获悉,作为物价部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广州将试点实行光污染排污收费政策。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就试点开展光污染排污收费政策做前期准备工作。至于该项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将于何时开始实施等细节,该负责人一概没有透露。他表示,“一旦有进展,将在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等在内,现有的4项排污收费都是由环保部门代表国家向排污主体开征的。但有关光污染排污收费的事情,目前国家的上位法还没有明确规定,他们不知道未来这项排污收费项目是不是由他们环保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


  记者调查:


  北京路光亮照度最高超正常值60倍


  晚上7时许,记者在北京路步行街看到,随着夜幕的降临,各家商铺的霓虹灯广告牌都亮了起来。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李明光博士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的光环境功能区划像北京路步行街这样的商业区属于中视觉区,它的正常光亮照度平均值应该为15流明。但是根据他们此前对北京路步行街的检查,那里的光亮照度最高超过1000流明,比正常值超标30~60倍!李明光表示,广州光污染严重的区域主要包括商业区、道路以及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光污染的来源包括霓虹灯、广告牌、玻璃幕墙、夜间路灯等诸多光源。


  目前,广州还没有关于光污染的明确界定,国内目前只有上海曾在2004年出台《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就光污染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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