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09年年底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哥本哈根会议被期待为“拯救人类最后一次机会”的“划时代意义”的大会,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谈判立场尖锐对立,大会并没有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010年4月、6月、8月、10月已经分别进行了四次气候变化谈判会议,每次会议都可以看作是坎昆会议前的预备。但截至目前,坎昆会议的前景依然不乐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立场的严重分歧依然存在,而且多方认为,这一分歧并不大可能在坎昆会议上得到有效解决。
也就意味着,坎昆会议很可能重蹈哥本哈根会议覆辙,又是一次“令人失望”的气候大会。但正如访华的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司总司长JosDelbeke所说:“我们可以在坎昆做的是,在一系列适应方面做一些具体的决定。”坎昆会议仍然有其积极作用。
坎昆会议争议所在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矛盾争议可以追溯到一个多世纪以前。从工业革命到现在,人类由于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总量中,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一直占据了绝大部分。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存留期为140年,因此,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排放的大部分温室气体仍在存留期内,并在继续对现在的气候变化产生影响。这就引发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由发达国家造成的气候不利变化,却使发展中国家正在遭受同样甚至更多的负面影响。
因此,发展中国家认为有必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仅要求发达国家为以前的排放“埋单”,同时有效区分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排放”与发达国家的“奢侈排放”,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
但是,发达国家有其不同的声音。比如,国际能源署发布《世界能源展望2010》——“中国去年已经超美国成为全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并且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由此,许多发达国家认为,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中国必须有相应的担当,中国应该承担与发达国家一样的减排任务。欧盟同样认为,“全球排放中欧盟占15%,中国占20%,美国占20%。所以当我们讨论全球协议的时候,全球这两个最大的排放体也需要采取行动。”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等大国,也同样身处“需担负更大责任”之列。
来自荷兰的国际碳购买商中国碳基金(荷兰)北京代表处吴宏杰先生认为,中美之争不可避免的将成为坎昆会议上的焦点所在。针对中国的批评大多在于实际排放量和承担责任上的差距,针对美国的批评则在于其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却一直回避相应减排责任和公约约束。这与其说是中美之争,不如说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减排责任之争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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