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关于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意见》
深圳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70%以上用水靠市外的东江引入,目前深圳用水缺口仍高达约4.8亿立方米。因此,市政府决定从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力度入手,寻求解决全市水资源短缺“难题”,而雨水和再生水的利用则成为该工作最为重要的一环。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获悉,有关部门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规划,到2020年,深圳将建成符合低冲击开发要求的生态示范市,可替代城市自来水供水的水量达到20%,而且根据《意见》,市民如果使用雨水和再生水系统,还将享受3年水费减半收取、免收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等优惠政策。
十年后全市缺水6.94亿m3
深圳缺水状况不容乐观,按实际人口计算,目前全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足16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2和广东省的1/11。而且近年来,随着东江沿岸其他区域的强劲发展,全市新增境外引水难度越来越大。
水务部门近日公布的这样一组数据便说明了深圳未来依靠传统引水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难度”:到2020年全市总需水量将达到26.20亿立方米,市内可开发利用水资源3.33亿立方米,市外可引水量仅为15.93亿立方米,需水缺口将达6.94亿立方米。
市水务部门表示,“在本地淡水开发和外调水源均严重受限的情况下,加大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是缓解水资源紧缺矛盾的根本途径”。然而,目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不到1%,由于未能形成规模,很难起到替换原水资源的作用。
市政府认为,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力度,构筑完善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也是当前全市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雨水和再生水资源的利用将“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今后,在全市域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和非水源地的小型水库、山塘及河道等收集的降雨,经适当处理,送入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加以利用。而此举也将是全市今后雨水和再生水开发利用的主体和发展方向。
市政府提出,今后要加强用户调查研究,加快编制出台雨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建设计划中统筹开展,这意味着今后雨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将与城市道路、供水管网的新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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