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记者获悉,市政府还将成立领导小组,由水务局、发改委、国土规划委等部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雨水和再生水利用。
根据目标,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符合低冲击开发要求的生态示范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至少达到80%,其中可替代城市自来水供水的水量达到20%,其余以河道景观水的补水为主。并且,将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系统科学的城市雨水和再生水供水系统,形成“分质供水”的城市供水体系。
鼓励民间资本建再生水厂
考虑到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可能初期亏损较大,企业难以承受,因此《意见》决定现阶段主要由政府负责再生水厂、公益性雨洪利用工程、雨水和再生水管网系统等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将探索民间资本进入再生水厂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介入投资运营,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逐步将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雨水和再生水产业纳入市场轨道。
今后,全市还将优先推进工商业集中的新城片区建设雨水和再生水系统。《意见》中特别指出,光明新城、龙华新城、坪山新城及前海片区等区域的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应与新区建设同步规划和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做好示范,带动其他片区的雨水和再生水系统建设。
新政解读
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将免收污水处理费
根据规划,在开发利用初期,雨水和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用水,以解决当前全市水环境污染问题。未来则主要用于工业冷却用水、电子工业的初级原料水、冲厕、空调冷却以及绿化、道路浇洒等城市杂用水,以获取更大的水资源补充。市政府要求,以上这些用水需求凡是能够利用雨水和再生水的用水设施,均应建设能够与自来水供水系统分开独立运行的雨水再生水供水系统。凡是市政雨水和再生水系统覆盖的区域,用户均应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
在使用价格方面,市政府要求给予充分优惠,建立鼓励价格机制。按照《意见》,收取的雨水和再生水费应略低于同期的原水费,不得利用收取雨水和再生水费代收任何其他费用。而且,用户使用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的,将免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3年内的水费予以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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